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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学」不满足影响升学!2025年北京小升初已有动静,各区入学条件抓紧看

昌平区率先启动2025年小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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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小升初入学条件


01

海淀区


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申请在海淀区升入初中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淀区学籍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和经审核通过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2.学籍不在海淀区,但全家户籍在海淀区或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具有本人的合法住宅类房产并实际居住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3.经审核通过的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少年,包括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少年;

4.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适龄少年,因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海淀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其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北京市居住证及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02

朝阳区


(一)本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均可进入朝阳区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1)朝阳区小学毕业年级学生;

(2)已经办理回朝阳区升入初中手续的外区及外省市小学毕业年级学生。

(二)非本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1.按本市户籍对待的朝阳区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和已经办理回朝阳区升入初中手续的外区及外省市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可申请在朝阳区进行初中登记入学。 ;  ;

2.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朝阳区工作、居住,且具有朝阳区学籍或外省市学籍并通过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可申请在朝阳区进行初中登记入学。

(三)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材料进行资格核验。核验通过后,同等条件下就近就便在划定的服务片区内的学校优先统筹安排,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四)凡属区级以上引进人才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入学,按户籍所在地、家庭实际居住地等划定服务片区,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对烈士、华侨、现役军人、全国劳动模范的子女和台籍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划定的服务片区内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03

西城区


申请在西城区升入初中的适龄少年,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本市户籍西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②经审核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西城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③已办理回区升学手续的非西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04

东城区


(一)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学

通过一般初中(优先发展初中)登记入学、全区派位和学区服务片派位安排入学。学生通过北京市初中入学服务系统统一网上填报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直接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随机派位入学,保证每位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继续做好九年一贯制直升工作,巩固改革成果,落实定向名额派位入学工作。

学籍与户籍、家庭实际居住地不在同一区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户籍、家庭实际居住地升初中,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属区办理初中入学审核、登记。回东城区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具有东城区户籍及东城区房屋产权证(法定监护人持有)。

(二)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包括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指导要求,制定《东城区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审核实施细则》,建立日常联合审核机制并积极稳妥做好义务教育全学段材料审核。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在东城区工作并居住且需要在东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按照《东城区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审核实施细则》进行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东城区教委将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在东城区内多校划片安排入学。

(四)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五)区级以上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05

丰台区


1.本市户籍本区小学毕业生按照规定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3.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指导要求,制定本区实施细则,建立日常联合审核机制并积极稳妥做好义务教育全学段审核。父母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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