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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列表 > 北京小升初跨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准备哪些材料?
 ;✦跨区小升初:
主要针对学籍和户籍、房产分离,不在同一区,想要回到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参加小升初的学生。
 ;✦跨片小升初 :
主要是孩子学籍和户籍(或房产)都在同一区,但不在同一学区,想要根据户籍、房产来小升初。
跨区小升初,一般需要满足户籍、房产等条件,但每个城区所需满足的条件及所需提供材料有所差异。仅供25年参考,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部分城区条件具体如下:
1、在本市外区回东城
本市外区小学毕业生须按现学籍所在区相关要求办理出区申请手续。具体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①小学毕业生全家户口簿(含首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户籍所在地应为东城;
②东城区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应为小学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或母);
③父母与学生关系证明(出生证明、结婚证);
2、外省市回东城
①现就读小学开具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证明;
②小学毕业生全家户口簿(含首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户籍所在地应为东城;
③东城区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应为小学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或母);
④学生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电子版照片 1 张;
1、本市外区回西城
①法定监护人(学生父母)独立拥有西城区产权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
②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西城区个人居民户籍户口簿。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双方户口簿。单亲家庭需要提供抚养方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依据;
③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的亲子关系凭证(即《出生医学证明》)《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包含学生姓名、教育 ID 号等基本信息;
2、外省市回西城
①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西城区户籍户口簿;
注:学生为西城区单位集体户籍的,法定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应为该单位集体户籍并在户籍所在单位工作,还需出具单位集体户籍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监护人集体户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职证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双方户口,单亲家庭需要提供抚养方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依据;
②在西城区实际居住相关材料;
③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的亲子关系凭证(即《出生医学证明》);
④就读小学开具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学籍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1、本市外区回朝阳
①从“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中打印的“2024 年本市户籍(含按本市户籍对)且在外区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拟在朝阳区进行初中登记入学材料复核信息单”(监护人签));
②从“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中打印的“诚信承诺书”(监护人签)):从“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中打印的“学生信息复核单”;
③全家户口簿(含学生本人页、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
④出生证明;
⑤家庭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凭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含学生本))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⑥按本市户籍对待的学生须同时提交按本市户籍对待相关材料;
2、外省市回朝阳
①从“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中打印的“2024 年本市户籍(含按本市户籍对))且在外省市(或境))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拟在朝阳区进行初中登记入学材料复核信息单”(监护人签));
②从“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中打印的“诚信承诺书”(监护人签);
③在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由毕业小学为学生开具的学籍信息复核单(内容需含有学生全国学籍);在境外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由毕业小学开具就读证明;
④全家户口簿(含学生本人页、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
⑤出生证明:
⑥家庭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凭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含学生本))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⑦按本市户籍对待的学生须同时提交按本市户籍对待相关材料;
1、外区回海淀
▶以户口所在地为依据升学
学生全家海淀区户口簿,全家户口须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与户主是亲属关系。
注:学生全家为海淀区集体户口,需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以监护人合法住宅类房产所在地为依据升学
①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独立拥有海淀区合法住宅类产权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
②学生与父母亲子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
③学生北京市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2、外省回海淀
▶海淀区户籍的学生
①学生海淀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注:学生为海淀区集体户籍,需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页。
②外省市就读小学开具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证明》;
▶户籍在本市其他区的学生
①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独立拥有海淀区合法住宅类产权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
②学生与父母亲子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
③学生北京市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④外省市就读小学开具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证明》。
▶按本市户籍对待的学生
按本市户籍对待的学生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须提供外省市就读小学开具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证明》和按本市户籍对待证明等材料。具体如下:
①海淀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需持有区台办开具的在京就读证明;
②海淀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需持有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③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海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需持有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④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需持有现役军人证件及驻海淀区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开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现役军人证件公章与确认函公章一致);
⑤父母一方为海淀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少年,需提供其父(或母)海淀区常住户口簿和能证明子女关系的相关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等);
⑥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子女,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证件登记居住地址及单位注册地址均为海淀区,且附有持证人员子女信息);
跨区小升初,一般需要满足户籍、房产等条件,但每个城区所需满足的条件及所需提供材料有所差异。
西城区明确,本市外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回该区初中入学,法定监护人应在该区具有:
①独立产权房
②学生和法定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均为该区个人居民户籍;
外省市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回该区初中入学,应满足:
①实际居住在该区,
②学生和法定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均为该区户籍
东城区明确,回该区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具有该区户籍及该区房屋产权证(法定监护人持有)。
海淀区
回海淀区小升初的学生,分为两类:
▶以户口所在地为依据升学的,应提供:
①学生全家海淀区户口簿,全家户口须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与户主是亲属关系;
②学生全家为海淀区集体户口,需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以监护人合法住宅类房产所在地为依据升学的,应提供:
①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应提供独立拥有海淀区合法住宅类产权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
②学生与父母亲子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学生北京市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回朝阳区小升初的学生,应提交:
①全家户口簿(含学生本人页、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
②出生证明文件;
③家庭实际居住地证明,即凭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含学生本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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