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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小学」广州返区生/跨区生如何升学?

01

越秀区

一、总结

具有越秀区完全房产并人户一致的返区生可以参加对应组别的电脑派位,其余的统筹安排学位。

二、返区生

外区或外地的当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本区户籍但没有本区学籍),可申请返回越秀区升读公办初中,由区教育局审核后作出以下安排:

1.参加电脑派位: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我区具有完全房产(房产属性为住宅),产权面积达到30平方米及以上,实际居住在我区并人户一致。

2.统筹安排学位:具有我区不完全房产、在本市外区民办小学毕业的,或在我区没有房产、在外区或外地小学毕业的;同时出具在我区为广州市唯一居住地的佐证材料并人户一致。

三、跨组生

对于居住地确实与区教育局所划定的升中对口组学校距离太远的学生,可视具体情况申请办理区内跨组电脑派位,一经跨组资格审定,学生在同意跨入的组内参加电脑派位。

1.参加电脑派位:符合人户一致,且父、母其中一方在越秀区有完全房产,产权面积达30以上,实际居住在越秀区的,可参与电脑派位;

2.统筹安排学位:若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则统筹安排学位。

02

海珠区

一、总结

海珠返区生经审核通过后,不能参与电脑派位,只能统筹安排学位。跨组生也只能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二、返区生

具有本区户籍但无本区学籍的外地或外区应届小学毕业生拟返回海珠区升读初中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教育局提交申请并附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公办初中学位。

三、跨组生

具备派位生资格的学生如因家庭搬迁等原因,不按规定分组参加电脑派位,可申请按实际居住地址(人户一致)就近安排学位。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公办初中学位。

03

荔湾区

一、总结

符合条件的荔湾区返区生均参加电脑派位升学。

二、返区生

跨区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监护人持学生学籍信息表和户籍证件等材料到区教育局办理。经审核通过户籍在本区需要返回我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可通过电脑派位方法(学生志愿+随机+招生计划)报读区属公办初中。

三、跨组生

因毕业小学对应中学组别与现户籍地对应中学组别不一致,可申请跨入户籍地对应中学组别进行电脑派位。

荔湾返区生在审核通过后,可以与其他荔湾区小学应届毕的户籍生一样,参与公校电脑随机派位。荔湾区跨组生只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毕业学校提交申请,即可参与组内电脑派位。

04

天河区

一、总结

人户一致的天河返区生均可参加对口直升。人户不一致则是统筹学位。

二、返区生&跨地段生

凡属天河区初中招生范围的返区生、跨地段生,经区教育局审核,符合“人户一致";条件,按地段对口直升方式升学;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由区教育局为其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此外,天河返区生还可以在清华附中、天河外国语、执信天河这三所学校中填报任一志愿,参与电脑派位。

05

白云区

一、总结

白云返区生升学方式是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而跨地段生经户籍所在教育指导中心核准,可在户籍所在地段升学。

二、返区(穗)生

具有白云区户籍的返区(穗)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居民户ロ簿及有关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若学生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无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经镇、街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区房管局认可,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不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返区(穗)生,原则上不予办理返区升学手续。获批准的跨区生(返穗生)由各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三、跨地段生

因特殊情况需回户籍所在镇街升学的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各教育指导中心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教育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协议、宅基地使用证、拆迁协议、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等)经户籍所在教育指导中心核准,可在户籍所在教育指导中心升学。

06

番禺区

一、总结

番禺返区生和跨地段生可按户籍所在学区的小学毕业班升学办法进行升学。如逾期未报名者,则统筹安排学区内学位。

二、返区生&跨地段生

具有番禺区户籍,在户籍地学区外学校或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到户籍地段内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5月上旬向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提出申请,经教育指导中心审核,对符合条件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者,可按该学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学的办法安排升学。

07

黄埔区

一、总结

符合人户一致的返区生可以进行对口直升或电脑派位(参照户籍所在地的小学毕业班升学办法)。

二、返区生

在区外就读并具有我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因特殊情况申请回我区升学(即外地返穗生和跨区生),由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当年规定时间向区招生办提出申请,并提交资料,经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可按本区小学毕业班学生的升学办法安排升学。

三、跨地段生

具有本区户籍的本区民办小学毕业生,或具有本区户籍在本区其他地段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申请回户籍在地段对口的公办初中跨地段升学的,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后,由学校统一集中向区招生办申报跨地段。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者按对ロ中学升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分配学位。

08

花都区

一、总结

花山、梯面、狮岭、炭步、赤坭镇的返区生、跨地段生,经审核批准后,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其余片区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安排入读辖区内公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训统筹安排。

二、花山镇梯面镇

就读民办学校或花山、梯面两镇外公办小学的毕业生申请入读该片公办初级中学者,在指定时间内携带适龄儿童户口本、学籍证明、居住地证明材料到北片教育指导中心备案,北片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学位。

三、狮岭镇

镇外就读的狮岭镇户籍应届毕业生及需办理小升初跨区生、返穗生审核手续,到教育指导中心提交申请及相关资料,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镇内的公办初中。

四、炭步镇、赤坭镇

应届跨区生、外地返穗生向教育指导中心申请入学,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五、其余片区

1、就近入学:具有花都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由户籍所在地或公办小学毕业学籍地的教育指导中心按属地初中招生细则安排入读辖区内的公办初中。

2、统筹安排:具有花都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由户籍所在地或公办小学毕业学籍地的教育指导中心按属地初中招生细则安排入读辖区内的公办初中。

09

增城区

一、总结

增城返区生和跨地段生可按户籍所在地的小学毕业班升学办法安排升学。

二、返区生&跨地段生

具有增城区户籍,在户籍地段外学校或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到户籍地段内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向户籍所在地教学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学生)的户ロ簿、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是指要求入学镇街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合同及发票、集资房权属资料、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等)、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生基本情况表(由毕业学校登录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经户籍所在地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对符合条件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者,可按该镇街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学的办法安排升学。

10

南沙区

一、总结

符合条件的南沙返区生是统筹安排学位。

二、具体要求

具有南沙区户籍,在南沙区外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回南沙区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规定的时间内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交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书、购房协议、宅基地使用证、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统筹安排学位。

11

从化区

一、总结

人户一致的学生依据户籍所在地划定的招生地段安排入学,人户不一致的学生统筹安排学位。而跨地段生则会被安排返回户籍所在地升读初一。

二、返区生

在从化区以外就读的从化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含在我区民办小学就读的),有意返回从化升读初中一年级的,持学生户ロ簿、父母房产证和原就读小学学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回从化报名,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招生原则安排入学。户籍属于我区城区的学生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名;户籍属于镇街的学生到所属教育指导中心报名。

三、跨地段生

从我区乡镇返回城区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城区户籍学生,由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原就读小学提出书面申请,并带户ロ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原就读小学确认,再由各教育指导中心汇总名册后报区教育局按招生原则安排入学。目前在城区就读的乡镇户籍小学毕业生将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返回户籍所在地升读初中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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