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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学」深圳福田区幼升小的录取原则

福田区公立学校采用积分入学制度,该积分体系由基础积分与额外加分两部分组成。对于深圳户籍儿童和满足深圳市入学条件的非深户儿童,依据其填报的第一、第二、第三……志愿次序及累积的积分高低进行排序录取。


若学生未能被任何志愿学校录取,则会被纳入全区范围进行统一调剂。


在积分相同的情况下,遵循以下同分处理规则:

1、首先以户籍为优先依据,依次考虑福田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的学生;

2、若积分与户籍均相同,则购房居住者相较于租房居住者享有优先权;

3、对于积分、户籍及住房类型均相同的情况,居住年限较长者将获优先录取;

4、若上述条件均相同,则进一步考虑监护人中一方在深圳累计缴纳社保的时间长短,时间长者优先。


特别注意事项:

1、小学毕业生若选择直升对应初中学校,并在正常报名流程中通过审核,将直接获得录取资格。

2、对于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能被志愿学校录取,区教育局将根据其积分从高到低进行全区范围内的学位统筹安排;而对于选择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能被志愿学校录取,则区教育局将不再额外进行学位统筹。


附加说明:公办学位统筹分配机制

当某学校的符合录取条件的申请人数超出其招生计划时,将依据该学校的招生计划人数设定录取分数线;


若某学校的符合录取条件的申请人数未达到其招生计划,则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均将被录取;

对于未被志愿学校录取但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区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全区学位空缺及学生居住地段等因素进行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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